唱出20感恩情 群益之星愛卡拉歌唱大賽只要是群益證券及期貨關係企業之客戶及員工(不含投信),不限年齡性別,只要愛秀敢秀又敢大聲唱,一律歡迎報名。分為客戶組與員工組兩組,在2008年3月26日~4月9日期間,想要參加比賽的人都可以至全省群益分公司,或上群益金融網 http://www.capital.com.tw 進入K歌大賽活動頁面填寫報名表,完成報名程序。比賽分初賽與決賽兩階段2008年4/14~4/25參賽期間,依各分公司所指定之地點與時間錄製參賽歌曲上傳至ikala愛卡拉網站後,即取得初賽資格。通過初賽之晉級參賽者將於5月6日~5月16 日在愛卡拉網站提供瀏覽與接受全愛卡拉網站會員人氣膜拜及投票。決賽將至北部於指定時間地點舉辦,決賽當天由主辦單位邀請之專業評審選出客戶組及員工組之前三名。2008年5月6日~5月16 日凡是ikala愛卡拉網站會員,皆可參加票選,每人每日限投一票給晉級決賽之參賽者。 票選期間,經由票選之得票數最高之決賽參賽者,為群益人氣王。可於決賽當天獲頒獎金3,000元(或等值禮券)及獎狀乙紙。 凡於活動期間參加投票票選,皆有機會獲得瘋狂fans獎。幸運得主乙名將於票選活動結束後,由律師公證,隨機抽出,獲獎金3,000元整(或等值禮券),並於決賽當天頒獎。 ◎凡參加本活動者,即同意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如有違反之情事,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請確認註冊ikala愛卡拉會員時所填寫的聯絡方式皆為正確資料,所有資料皆會保密,只作為群益與ikala會員聯絡之用,如因資料不正確而無法通知參賽者恕不另外通知。 ◎參賽者需從ikala愛卡拉網站上歌本,選出1首參賽歌曲參賽。◎比賽場地與日期或有更動,將由主辦單位統一於群益金融網活動網頁公佈,並由專人以e-mail及電話另行通知。◎參賽者所擁有之愛卡拉網站帳號僅限於參賽者練習使用,仍需至全省各分公司指定時間及地點才算取得初賽資格。◎報名參賽之客戶,需為實動戶(自94年4月9日起至97年4月9日)內有交易之客戶,即近3年內非靜止戶;每位客戶於報名參賽後,僅限於享有1組免費Super VIP之帳號。 ◎主辦單位提供之ikala愛卡拉網站之免費Super VIP帳號僅限報名前800位參賽者,自801位參賽者,不提供免費Super VIP帳號。◎參賽作品必須是參賽者在ikala愛卡拉網站上所錄製的內容,且上傳參賽之『歌聲』必須為自創,無侵犯其他人或公司智慧財產權,如有侵犯事宜需自行負相關責任,另上傳之『背景』,由主辦單位設定而成。◎評分標準:情感表達-30%、音色-30%、技巧-20%、台風-20%,合計為100%。 ◎報名參賽歌曲一旦確定上傳,不接受已報名上傳歌曲的修改。◎初賽評審日期:2008年4/28~5/4,由主辦單位評審後,於5/5將進入決賽之參賽者,公佈於本活動之活動網頁上。◎獎項金額超過13,333元得獎者需自行繳交15%稅金,且將依法開立扣繳憑單。 ◎主辦單位保留活動規則修改、終止、暫停之權利。第一名:獲獎金 50,000 元整(或等值禮券)及獎狀乙紙第二名:獲獎金 30,000 元整(或等值禮券)及獎狀乙紙第三名:獲獎金 10,000 元整(或等值禮券)及獎狀乙紙第一名:獲獎金 50,000 元整(或等值禮券)及獎狀乙紙第二名:獲獎金 30,000 元整(或等值禮券)及獎狀乙紙第三名:獲獎金 10,000 元整(或等值禮券)及獎狀乙紙2008年5/6~5/16凡是ikala愛卡拉網站會員,皆可參加票選,每人每日限投一票給晉級決賽之參賽者。票選時間,經由票選之得票數最高之決賽參賽者,為群益人氣王。可於決賽當天獲頒獎金3,000元(或等值禮券)及獎狀乙紙;網路人氣王票選並不影響決賽專業評審之評分。只要在活動期間內,參加投票票選之ikala愛卡拉網站會員,都有機會獲得瘋狂fans獎幸運獎金3,000元(或等值禮券),幸運得主乙名將於票選活動結束後,由律師公證隨機抽出,並於決賽當天頒獎。◎得獎者將於決賽當天頒發獎金及獎狀,同時也將於本活動結束一週內,公布於活動網站上,請密切注意。◎群益人氣王及瘋狂粉絲獎得主部份,活動小組會以e-mail通知幸運中獎者,並告知領獎權益相關事宜。如中獎者未於收到領獎通知之限期內回覆,恕不另行通知,同時由候補得獎者遞補獲獎。 主辦單位:群益金融集團 http://www.capital.com.tw 協辦單位:iKala愛卡拉K歌網站 網址 http://www.iKala.TV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
- Oct 10 Mon 2011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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